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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报公示第三十四期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1日

 海淀卫生监督所依法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问题进行行政处罚。提醒百姓选择卫生状况良好,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场所消费。现将2016年8月份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属地予以公示:

八里庄街道:
北京雅致阁美容美体中心,美丽经典园5号楼01层2-10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木北兴美容美发店,北洼路28号商住楼一层,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小浪屿文化俱乐部, 北洼路26号1-2层,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下关街道:
   北京今日佳颜美容有限公司美容分公司,学院南路82号西数第5间,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东升镇:
北京时代鸿城投资有限公司红杉假日酒店,双清路89号院1号楼,公共场所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甘家口街道:
北京市西苑饭店,三里河路1号, 未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罚款10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市增光旅馆,增光路甲34号,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五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紫竹院路7号楼,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规定二年复验一次卫生许可证,警告。
五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里河路5号院11-12号楼,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规定二年复验一次卫生许可证,警告。

海淀街道:
北京安晟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街1号绿创大厦,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规定二年复验一次卫生许可证,警告。

花园路街道:
北京国信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学院路42号,未按规定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罚款10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北土城西路197号家属楼,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水,罚款5000元。

马连洼街道:
北京怡城林宾馆,圆明园西路9-5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清河街道:
北京福润斯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清河毛纺路26号燕语清园会所楼,公共场所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专业美发,安宁庄东路银盛堂西侧门脸房,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上地街道:
    北京易加互联健身科技有限公司,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1号楼1-2层西北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5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四季青镇:
北京美人季医疗美容门诊部,杏石口路79号1幢1层1101,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警告。
北京四季青巨山馨彩科贸有限公司,巨山馨苑小区西侧,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经卫生检验,警告。

田村街道:
北京明雅丽美发店,半壁店77号平房39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刘爱英美发中心,半壁店77号平房33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玉凯婷理发店,半壁店77号平房38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尚美炜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畅茜园景宜里12号楼底商104室,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市同德麦尔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玉泉路8号玉海园小区一里小二楼一层,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万寿路街道:
北京紫金名郦商贸有限公司,西翠路17号院6号楼一层商铺2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
北京秀美顺雅美容美发店,翠微东里甲1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
北京名都创意美发美容中心,万寿路甲24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
北京花都俪人美容美发中心,西翠路17号院16号楼1-101,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

温泉镇:
孙媛媛,太舟坞恒利华购物中心底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西三旗街道:
北京京和维康口腔门诊部,清景园4#楼底商6、7号商铺,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警告。
北京富力会康体俱乐部有限公司富力桃园分部,建材城富力桃园25号楼,公共场所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力健搜候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后屯南路26号5层6-78,公共场所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学院路街道:
北京西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王庄路18号,公共场所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金贵丽锦美容店,志新路16号39号楼一层右侧第一间,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警告、罚款2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欢乐西诺美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学清路甲38号金码大酒店4层411-饿417房间,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警告、罚款3000元。
张晓丽, 北京熙仁医院, 医师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医疗器械,警告。

羊坊店街道:
北京金巧板美容美发中心,万丰路18号院1—103,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黄倩,翠微路12号新华联国际3单元5A04,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魅力女人美容科技中心,翠微路12号8层5单元802,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永定路街道: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永定路乙1号乐府江南小区8号楼,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规定二年复验一次卫生许可证,警告。

中关村街道:
北京天润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双榆树北路甲2甲3号楼1号平房,消毒产品的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
北京浩沙盛世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北四环西路甲2号1幢-1层0101,公共场所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清嘉园健身俱乐部,五道口东升园12号楼,公共场所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紫竹院街道:
北京韩影宫美容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紫竹院路31号嘉慧苑822室,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并且逾期不改,警告、罚款2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马桂莹美容理发店一分店,北洼路4号华澳中心嘉慧苑308室,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并且逾期不改,警告、罚款2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京友招待所有限公司,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65012房间,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罚款2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江洋骅鑫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万寿寺路甲1号会所地下四层,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江洋骅鑫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万寿寺路甲1号会所地下四层,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以下个人因“在禁止吸烟场所中吸烟”予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0元”的处罚:王赫、赵鹏飞、李东海、李重生、刘豹。